有“法院龙票”之称的2012 年版法院公告专用邮签日前亮相。
为体现法院公告送达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人民法院报社从2010年起就启用了专门用于邮寄法院公告的邮签。平时它都是随着装有样报的专用信封直接寄到承办法官手中。贴有专用邮签的法院公告实寄封,已成为见证法院历史的新邮品。
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殷峰认为,法院题材和特色的邮品极少,而法院公告专用邮签恰恰弥补了这一空白。专用邮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徽为底衬,并配以中国邮政标记,公历、农历年号,邮签当年发行数量及生肖图案,在庄重中体现出和谐和特殊的司法使命,体现了法院文化与华夏文化的结合,确实很珍贵,也很值得收藏和研究。这种公告专用邮签也成为“法院名片”。它能够为广大集邮者所追捧实属自然。
2012年版的这枚“法院龙票”金黄色邮签共印制了25万枚,与以往专用邮签不同的是,它第一次使用了防伪油墨。灵动可爱的小小生肖龙,预示着新年的吉祥兴旺。人民法院报社利用年终岁末之际推出的专用邮签首尾封(在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月1日的专用信封右上角并列贴两个年度的邮签),将为喜爱收藏的人们呈上一份新年贺礼。
图为2012 年版法院公告专用邮签四方连以及2010年、2011年版法院公告专用邮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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